2011年6月8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提出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政策措施。这8项措施被业界普遍称为推动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国八条”。
这些政策措施有哪些新的亮点?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具有哪些重大意义?如何抓好落实?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
发展的新希望
何黎明说,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两年多来,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与2008年相比,2010年我国物流业增加值净增70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了0.3个百分点,这相当于创造了1200亿元经济效益。但是,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和产业的不断发展,配套政策已经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逐步显现,制约了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促进物流业进一步发展,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首先,“国八条”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物流业发展的重视。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国务院连续两次专题讨论物流业发展问题。2009年把物流业列入“十大调整和振兴产业”,2011年又提出8条具体措施。这就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物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其次,“国八条”是《规划》的细化和延伸。《规划》出台以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政府部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完成了粮食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商贸物流等一系列专项规划。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针对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政策意见,协调各有关部门后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我们也可以把“国八条”看作是落实《规划》的一个“细则”。
再次,“国八条”显示出国家治理物流顽症的决心。前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连续播出《聚焦中国物流顽症》系列节目,对物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曝光和深入剖析,不仅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也引起政府部门高度关注。曝光的物流顽症涉及道路通行、重复纳税、仓储难题及多式联运等行业的“老大难”问题,对此“国八条”都有正面回应。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使我们看到了落实“国八条”的具体措施。
最后,“国八条”是我国物流业“十二五”发展的新希望。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我国物流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机遇。“十二五”时期物流业的发展,既需要行业企业努力奋斗,拼搏创新,更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国八条”的提出和落实,给物流业带来新的希望,对于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措施和要求明确
何黎明介绍,“国八条”对于物流业长期反映的突出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明确措施和要求。其中交通和税收问题是我们最为关注的两个方面。
在交通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过高的路桥费、过多过乱的罚款、配送车辆进城难、卸货难,以及运输车辆通行受限等几个方面。调查显示,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的支出大概占到总成本的三分之一,过高的路桥费,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降低了物流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国八条”中的第三条明确提出,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也是物流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2009年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进行“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经过大量的实地考察和调研,最终形成“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60条”政策建议,并递交给国家发改委。在“60条”政策建议中,关于物流业税收问题的10条政策建议就因企业呼声最高而被列在首位。税收中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是:营业税税率不统一和重复纳税问题、土地使用税税率偏高问题、房产税税率偏高和重复纳税问题,以及所得税统一缴纳问题等。
针对这些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八条”提出了相应的3条解决措施:一是扩大税收试点。从2005年开始,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推荐,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共有六批、593家企业纳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但在试点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国八条”提出要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将会使更多的物流企业得到实惠。二是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主要是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和其他环节都是5%,这就割裂了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业内强烈要求从低统一税率。这一政策如果能够实行,将会极大地便利“一站式”服务和“一票到底”的业务开展。建议将物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业税目对待,凡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物流环节,均视同综合物流业务,设计使用统一的发票,设置统一税率。三是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自国务院2006年底《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颁布以后,一些地方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使用税税率,极端的由每年每平方米1元提高到15元,物流企业,特别是占地面积大的仓储型企业不堪重负。建议恢复到国务院规定的低档、下限征收,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此外,房产税也有偏高和重复征收的问题,网络型经营的物流企业所得税无法统一计算与缴纳等。
妥善解决物流用地问题,对纳入国家规划的物流园区土地征用给予特殊扶持政策是多年来企业呼声较高的一个方面。对此,“国八条”提出,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将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发展物流业。
寄希望于落实
何黎明强调说,“国八条”提出了新的政策亮点,给物流业带来了新的希望。而业界更多地关注这些政策能否尽快真正落到实处。
物流业是跨地区、跨部门的复合型产业,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从2001年的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2004年的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2005年部际联席会议的15个部门和单位,到落实《规划》的38个部门,都对物流业有一定的管理职能。这么多部门如何协调动作,使国务院的利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这是业界普遍关心和担心的关键所在。
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每一个部门的工作都很努力,对物流工作都有推进,但涉及需要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就相当困难。因此,对于这次能否真正落实“国八条”,不少企业表现出谨慎乐观、等待观望的态度。我们建议,应该强化政府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逐条制定落实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都应从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形成推动落实“国八条”的合力。
何黎明介绍,作为全国性物流行业社团组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规划》出台之后,就积极参与到政府部门的调研和政策建议起草工作当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为“国八条”的出台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为落实“国八条”,联合会通过大量的调研工作,先后形成了《关于物流业推行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建议》,《关于解决车辆运输车公路运输问题的紧急报告》等政策建议,并已提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当前,联合会正在就城市配送车辆进城、大件运输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调研,也将尽快形成政策建议,把企业的意见反映给政府,把政府的政策传达给企业,在贯彻落实“国八条”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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