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知识
(1) 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铁路上,严禁抢行越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以外,不得影响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没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过。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过。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没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过。
(8)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时,车辆及其运载物不得触动限界架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2米的货物,不准坐人;行人所持高长物件、皮鞭,不准高举。
(9)严禁车辆在没有道口或其他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线路上穿越。
(10) 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托运汽车
全国城市